增值電信業務(ICP)經營許可證申請辦理指南
互聯網訊息服務(增值電信)業務經營許可證(簡稱ICP證)
國家對經營性網站實行ICP許可證制度。 ICP證的全稱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訊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》,是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有償訊息、網上廣告、代製作網頁、電子商務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的公司必須辦理的網絡經營許可證。審批部門:各地通信管理局
域名備案(ICP備案):指網站的域名備案,只要是網站,無論經營與非經營都必須辦理備案手續。
ICP證申請條件
1.涉及到以下前置審批項目,應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核同意文件,方可申請ICP務許可證(出版、教育、醫療類、網絡文化、視聽節目、新聞)
1.註冊資金100萬的純內資公司(外資的走工信部流程)
2.服務器在本地(個別省份本地或全網接入商均可,若是全網接入商,應提供其在本地的備案確認書,視具體省份而定)
3.域名備案的主體應是公司,以公司名義備案。
4.提供公司人員的社保證明(3個人近1個月社保)
ICP證申請資料
1 、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
2、公司章程原件(在公司註冊地所在的工商局調取蓋有工商查詢章的章程)
3、股權結構圖
4、法人身份證複印件
5、股東身份證複印件
6、專線接入/虛擬空間/主機託管的接入協議及接入商資質
7、管理人員、技術人員的身份證、學歷證複印件
8、公司人員社保證明原件(按照各省管局要求而定)
9.域名註冊證書
10域名備案訊息(工信部備案網站公共查詢打印頁和所接入服務商企業側查詢完整頁)
11、相應的前置審批文件(涉及新聞、出版、教育、醫療保健、藥品、醫療器械、其他按法律、法規規定需前置審批或專項審批的服務項目需提供本文)複印件【注:若無,則不需提供】
12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【注:若無,則不需提供】